李克強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切實加強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對此,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fā)《關于加快發(fā)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基礎制度和支持政策。《意見》有哪些亮點?對緩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有何助益?在7月7日國新辦召開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讀。
頂層設計國家住房保障體系
經過多年的發(fā)展,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住房保障能力持續(xù)增強,累計建設各類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8000多萬套,幫助2億多困難群眾改善了住房條件,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同時,隨著城鎮(zhèn)化進程的加速和流動人口規(guī)模的擴大,進城務工人員、新就業(yè)大學生等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問題也是比較突出。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住房保障司司長曹金彪在會上介紹,我國的住房保障工作進行了很多年了,但是從國家層面住房保障體系的頂層設計一直沒有明確,此次《意見》是第一次明確了國家層面的住房保障體系的頂層設計。今后國家的住房保障體系,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其中,公租房主要面向的對象是城鎮(zhèn)住房收入困難家庭,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共有產權住房則幫助有一定能力但仍買不起商品房的家庭實現(xiàn)購房。
小戶型滿足新市民住房要求
針對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特點,此次《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以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準入和退出的具體條件、小戶型的具體面積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镜脑瓌t合理確定。
“保障性租賃住房一定要小戶型、低租金,而且要有利于職住平衡。小戶型、低租金是適應新市民的承受能力,同時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建設,新建的也要選在交通便捷的區(qū)域,確保職住平衡,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辈芙鸨胝J為,從調研情況看,現(xiàn)在大城市的住房租賃市場,總體情況不是沒有房子,而是結構性供給不足。戶型大的房子供大于求,小戶型的房子供不應求。所以,有必要通過政策支持,推動多主體、多渠道發(fā)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彌補住房租賃市場缺少小戶型、低租金房源的不足,“這也是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zhèn)化的重要內容?!?/p>
發(fā)揮市場機制加大有效供給
2019年底以來,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部署在沈陽、南京、蘇州、杭州、合肥、福州、濟南、青島、鄭州、長沙、廣州、深圳、重慶等13個城市開展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試點工作,重點是發(fā)展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設的、面向新市民的,小戶型、低租金租賃住房,初步探索出一些經驗,但普遍面臨土地、規(guī)劃、審批以及運行收支難以平衡等方面困難,亟須國家層面出臺文件予以支持。
因此,與過去的住房保障模式不同的是,此次出臺的《意見》更重視通過政府給予優(yōu)惠政策,激發(fā)出市場主體的活力,建立起“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應格局,進而推動住房保障主體從政府為主向政府、企業(yè)和社會力量共同參與轉變。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副部長倪虹介紹,《意見》提出了六個方面的政策,“可以說力度大、措施實、含金量高?!本唧w包括:一是進一步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對于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利用企事業(yè)單位自有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利用產業(yè)園區(qū)配套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及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等,都給出了實實在在的政策和支持。二是簡化審批流程。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可由市縣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聯(lián)合審查建設方案,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后,由相關部門辦理立項、用地、規(guī)劃、施工、消防等手續(xù)。三是中央將對符合規(guī)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任務給予一定的補助。四是降低稅費負擔,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項目認證書后,比照適用住房租賃增值稅、房產稅等稅收優(yōu)惠政策。五是執(zhí)行民用水電氣價格。六是進一步加強金融支持。支持銀行業(yè)機構以市場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賃住房自持主體提供長期貸款,在實施房地產信貸管理時予以差別化對待。
加強監(jiān)管確保物盡其用
保障性租賃住房區(qū)別于公租房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公租房主要是由政府投資建設和發(fā)放貨幣補貼,保障性租賃住房則由多主體投資、多渠道供給,其中,利用企事業(yè)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是一個很重要的方面。
“從調研情況看,很多企事業(yè)單位有相當數量的自有閑置土地,同時企事業(yè)單位新就業(yè)職工的住房又比較困難。此次《意見》給出了一個新政策,就是允許人口凈流入的大城市等,利用企事業(yè)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是要面向單位新就業(yè)的青年職工,幫助他們解決階段性住房困難。”曹金彪表示。
為了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意見》明確企事業(yè)單位利用自有閑置土地建設,需變更土地用途,但不補繳土地價款,而且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同時,《意見》規(guī)定,企事業(yè)單位可以自建保障性租賃住房或與住房租賃企業(yè)、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等合作建設運營。
“企事業(yè)單位利用自有閑置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得上市銷售或者變相銷售,也不得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違規(guī)經營或者騙取優(yōu)惠政策,確保其真正用于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辈芙鸨胙a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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